苏州青旅2011年度工作会议报告(提纲)
一、2010年工作回顾
(一) 主要工作目标实现了跨越
1. 苏州青旅纯旅游营收7.3亿元人民币,比上年4.7亿元增长了55%。上交各项税金714万元人民币,创汇120万美元。旅游营收中,网络中心2.8亿元,占38%;出境中心1.7亿元,占23%;同业中心1.1亿元,占16%;团体中心0.9亿元,占13%;地接中心0.32亿元,占4%;入境中心0.31亿元,占4%。苏州青旅超千万部门,由上年的15个,增加到2010年的22个。
2. 全国综合百强位列第46位,连续第九年江苏省排名第一。2010年,国内组团突破100万人天(109万人天);出境组团达4.2万人次,占全省旅行社组团人次49万的近10%。
3. 输送上海世博游客达35万人次。公司被市政府授予“苏州市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工作贡献奖”。公司副总、同业中心总经理袁栋同志荣获“苏州市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工作个人三等功”称号。
4. 苏州青旅全年输送赴台游客1.5万人次,位居江苏省8家组团社第一。其中,海外部5525人次,出境部5238人次,同业中心出境部4268人次。
5. 根据新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,与所有合作商签订了委托接待合作协议。年初举行的“对接世博合作商签约仪式”被央视二套财经频道作了专题报道。 及时足额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,把风险降到了最低。
6. 同业中心在苏州散客市场的批发占有率达90%以上,实现了“第一年争第一,第二年保第一,第三年做唯一” 的前三年工作目标。
7. 网络化建设继续保持有效突破。公司营业网点已达69家。苏州青旅的品牌效应日益突出,中国《旅行社》杂志2010年7月刊,对此也作了专题报道。
8. 通过与报纸、电视、网站等各主力媒体的大力合作,及时、迅速、准确、有效地把苏州青旅的优质旅游产品传递给每一位游客。
9. 年初制定的“苏州青旅内部管理实施细则”和“苏州青旅业务合作实施细则”得到了全面贯彻,公司的内、外部管理得以全面规范与提升。
10. 充分发挥市场龙头企业的作用,有效维护了苏州旅游市场的健康稳定与有序发展。积极承担起了龙头旅行社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,同时也维护了自身的发展与效益。
(二) 存在的不足
1. 投诉案例增加,总量较大
2010年,公司共接到游客投诉52起,比2009年35起增加了17起,增幅达50%。其中,投诉到市旅游局的达28起,位居全市旅行社第一。虽然,作为龙头批发商,市场占有率较高也是主要原因之一,但还是突显了问题的严重性。尤其是发生了多起重大交通伤亡事故,必须引起全公司上下的高度警示。
2、部门财务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。
(1)一些部门还存在营业款不入账问题,个别部门开票数大于入帐数达几十万,极个别甚至达上百万。
(2)有些部门应收、应付总额还是较大,这样很容易造成死账亏损。
(3)个别部门由于日常账务不清,造成合作方用错误账务来查对时,我们无法对其及时纠正,既影响了公司的声誉,又造成了较大的损失。
(4)去年的省政府入境奖励,由于平时基础工作做得不够,加上相关部门迎检准备又不充分,造成只能全公司最后临时放弃。为此,直接经济损失近百万元。而且公司及各部门的信誉也受到了严重影响。
3、旅游线路产品创新提升不够,高端市场开发不力。作为行业龙头的核心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高。
二、2011年工作展望
1. 工作目标:
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规章,提升产品结构,当好批发商,为游客和同行提供更好的服务。
2. 工作措施:
(1) 根据集团上市目标,进一步实施并完善“苏州青旅内部管理实施细则”及“苏州青旅业务合作实施细则”。
(2) 为积极落实“提升产品结构”战略,公司新组建成立“苏州青旅旅游发展中心”。目前,暂新设12个新业务部门。欢迎公司各原有部门积极参与。
(3) 积极迎接旅行社“电子商务”、“连锁经营”等新模式的市场挑战。总结经验,整合资源,与时俱进,厚积薄发。在苏州旅游市场上做精做强。
(4) 公司上下分工合作,共同努力,当好批发商。
(5) 进一步做好发展网络营业部建设工作,出台相关鼓励优惠政策。
(6) 完善公司财务举措,积极引导部门遵规守纪。
(7) 建立“周三下午学习培训”制度,使“法律、质检、财务、业务”等各项学习培训常态化。
(8) 严格遵守《旅游条例》,完善合作委托程序。注重安全质检,足额购买保险,规避行业风险。
(9) 积极做好宣传营销,多平台、多渠道将优质线路产品及时传递给游客和同行,努力为游客和同行提供更好的服务。
(10) 积极应对市场考验,努力承担起龙头旅行社的社会责任,维护苏州旅游市场的健康,平稳发展,为苏州旅游再作新贡献。